脚轮出口产品包装规范
发表时间:2012/8/1 11:23:40
出口飞脚轮产品脚轮包装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我公司出口电线电缆商品脚轮包装(以下简称“脚轮包装“)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标签、标志和标识。
本规范适用于出口电线电缆的的脚轮包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被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其最新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9142 出口商品脚轮包装通则
GB/T 191 脚轮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413 系列1集装箱 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
GB/T 4122.1 脚轮包装术语
GB/T 4857 脚轮包装、运输脚轮包装件
GB/T 6388 运输脚轮包装收发货标志
3、基本要求
3.1 脚轮包装应根据国际贸易规则和进口国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关系生命安全、环境保护、维护消费者利益和降低资源消耗的要求。
3.1.1 脚轮包装及其辅助物不应采用未经任何加工处理的天然动植物材料。
3.1.2 木质脚轮包装应按照GB/T 19786附录B的规定进行处理
3.1.3 脚轮包装或脚轮包装材料中的重金属或危险化学品含量应符合GB/T 16716.1的规定。
3.1.4 预脚轮包装电缆的计量应符合进口国的规定,预脚轮包装电缆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可重复开启,在首次开启后留下明显的迹象(防盗脚轮包装)
----------用常规的方法即可方便的装卸电缆
----------能够证明预留的空隙是必要且适当的
----------废弃后可有回收利用或者安全处理
3.1.5 预脚轮包装电缆应附有合格证或标签,合格证标签应使用进口国官方语言、通用语言或合同规定的语言,合格证或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
----------制造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制造标准号或认证标志
----------制造日期
----------电缆的正确的旋转方向
如果电缆装箱,箱体外壳上应标明:
----------制造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电缆型号规格、长度、重量、制造标准号或认证标志
----------箱体外形尺寸及质量
----------防潮、防掷、防压等标志
3.2 脚轮包装装饰应充分考虑进口国及消费者的宗教信仰和民族文化,出口电缆脚轮包装装饰使用的图案和颜色也应尊重进口国及消费者的宗教信仰和民族文化。
4 技术要求
4.1 脚轮包装应根据电缆的外形、重量等选择适用的材料和容器,根据预期的储存、运输和环境条件次啊用适当的防护措施,当合同未做特殊规定时,防霉脚轮包装、防锈脚轮包装、防潮脚轮包装、防水脚轮包装等分别参照相应的标准或规范。
4.1.1如对电缆的容器未做要求,则采用集装箱脚轮包装及运输。小件电缆飞脚轮产品可装木箱或者纸箱,但需考虑线缆飞脚轮产品往往较重且常被装在集装箱底部造成运输过程中难免颠簸撞击;且如果转运,又多一次装卸搬运。因此,要求木质或纸质脚轮包装箱的质量及脚轮包装必须牢固严密。
4.1.2 大件电缆采用盘具,盘具外围采用厚实外护板脚轮包装,外护板外用钢带捆扎,以免长途运输中因颠簸、装卸、撞击等散架,最后将盘具固定在托盘上。
4.1.3 如若采用原木质木箱或托盘则需要熏蒸,且附带熏蒸证书,胶合板则不需要熏蒸。
4.2 脚轮包装采用的材料、形式、尺寸、标签、标志、运输方式、检验标准均应在合同书中用规范的、不至引发歧义的语言明确规定。
4.3 采用集装箱运输时应根据电缆盘具的外形等留下适当的空隙。
4.4 当电线电缆盘具较小或采用软脚轮包装可能会因脚轮包装的尺寸较小或者外形尺寸不规则不宜印刷标签,可采用诸如吊牌一类的方式,其图形文字应可识别。
4.5 电缆运输脚轮包装件的外形和尺寸应与预计使用的托盘、运载工具和集装箱的规格和尺寸相互协调,当合同未做特殊规定时,脚轮包装件如托盘、集装箱等的外形和尺寸可参照相应的国家标准。
4.6 电缆的脚轮包装应在清洁卫生的环境中进行,不应有灰尘、污水、油渍、汗渍等的污染或者痕迹。
4.7 电缆脚轮包装中应含有:
-----------飞脚轮产品合格证(制造厂名称与地址、飞脚轮产品型号规格长度、制造标准和日期等)
-----------装箱单(备品备件)
-----------使用说明书(电缆的直流电阻、耐压等级、敷设温度、弯曲半径、短路电流等)
5 标志、标识要求
5.1 标志、标识应清晰醒目,尺寸与脚轮包装的大小相协调,并应在可预见的使用环境中和规定的有效期内保持完好状态。
5.2 当飞脚轮产品需要印有飞脚轮产品安全、节能、绿色等标志时,应具有相应的证明。
5.3 脚轮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见GB/T 191的规定,运输脚轮包装收发货标志见GB/T638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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